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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水过多
2009-3-13 16:25:00 来源:唐汉中医药网 作者:未知
妊娠28周以后,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或更多者,称为羊水过多。羊水量在短期内很快增加者称为急性羊水过多;若在较长时间内渐渐增加者称为慢性羊水过多。其病因尚未完全明了,可能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:
(1)胎儿畸形,使母儿间的水分交换发生障碍所致,约占发与总数的36%左右;如脊椎裂、脑膜膨出、无脑儿等。由于脑膜暴露在外使溶液增多;无脑儿缺乏抗利尿素而尿量增多;胎儿食道或幽门梗阻,妨碍吞咽羊水等。此外,双胎妊娠、巨大胎儿、胎儿血循环障碍及梅毒儿等,亦经常与丰水过多并存。
(2)孕妇患糖尿病时,常伴有羊水过多,可能因羊水中含糖增加,羊膜上皮受羊水中糖分刺激、分泌增多所致。
(3)孕妇患妊娠中毒症或心肾等疾病,发生全身性水肿时,可能并发羊水过多。
临床上依据病史、体征,诊断多无困难,并可采用B型超声波检查,一般羊水平段均在6厘米以下,羊水过多则大于7厘米。可结合X线腹部摄片,或甲胎蛋白(AFP)测定、羊水细胞染色体检查。
对于急性羊水过多,压迫症状显著,妊娠难以继续,或慢性羊水过多且胎儿畸形者,需破膜引产外,一般情况都可采用中医药治疗。
本病祖国医学作之为“胎水肿满”。中新认为本病多因脾虚不能制水。水气不化;蓄于胞中所致;或肾阳虚,不能温脾,以致膀胱气化不利。水道不通,水湿停聚而诱发本病。如《圣济总录》谓:“妊娠脾胃气虚,经血壅闭,则水气不化。”《产宝》说“妊娠肿满,胀气本弱,因妊重虚,土不克水。”《妇人良方》云:“胎中挟水,水血相搏。”《傅青主女科》则主脾肺气虚。记述虽多,但总不离乎脾虚、湿阻、肾亏 气滞。治疗上多采用健脾补肾,升阳除湿为法。对于妊娠中毒症、心力衰竭并发羊水过多时,治疗方面要采取中西医结合“标本兼治”的原则,全面用药治疗,不可因羊水过多而顾此失彼,导致不良后果。(蔡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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